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。承担商标评审、专利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相关工作。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。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、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、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。
贯彻执行全国、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、计划,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、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。承担专利强制许可、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。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。
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、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。组织实施有关商品价格、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、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。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。
股室负责人:徐晓春 联系电话:0550-7770638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地址:天长市广陵中路7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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